五行學說采用取象比類的方法,把需要說明的事物樸素的分為五類,將具有相似屬性的事物分別歸類于五行之中,并在五行屬性的基礎上,運用五行規律解釋事物的聯系及變化。
“木”具有生發、條達的特性;
“火”具有火熱、向上的特性;
“土”具有長養、化育的特性;
“金”具有清靜、收殺的特性;
“水”具有寒冷、向下的特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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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行學說認為事物與事物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系,而這種聯系促進了事物的發展與變化。無形之間存在著相生相克的規律,“生克”就是五行學說用于解釋事物關系和發展變化的基本觀點。
相生,即互相滋生、促進、助長的意思;
相克,即互相制約、克制、抑制的意思。
五行相生: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。
五行相克: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,金克木。
不同于我們平時說的順口溜“金木水火土”。在無形生克中,以“木”為起點,是由特殊原因的,是為了對應天時,因為“木”主生發,故木也指春天,春為一年的起點,所以在五行生克關系中將“木”放置在首位。
二、五行反克
在五行生克的關系中,、順生順克大家都很熟悉,但是反生反克的道理可能就沒有了解多少了。
在五行生克中,徐大升的《元理賦》有:“金旺得火,方成器皿;火旺得水,方成相濟;水旺得土,方成池沼;土旺得木,方能疏通;木旺得金,方成棟梁”。這里的“金旺得火,方成器皿”是說,金太多的時候,要有火才能把這些金塑造成有用之物。而在這種時候,火對金的克制是非常小的,這叫旺而能勝克。